云南易门县工商发函龙泉青瓷全行业被指侵权

有1600多年历史的龙泉青瓷日前被指侵权,最近该市工商局收到云南工商部门的公函及一家企业的投诉,称龙泉一些青瓷企业使用“龙泉青瓷”这一商标,侵害了他们的商标权。

“现在对方要求我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不得再使用‘龙泉青瓷’的名称。”龙泉青瓷行业协会会长徐定昌告诉记者。

龙泉业界震惊

记者从龙泉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7月5日,该局接到了云南省易门县华盛瓷业有限公司(下称“华盛”)的举报信以及易门县工商局的公函,云南方面已经通过行政手段向整个龙泉青瓷行业提出严正交涉。

龙泉市工商局法规科科长汤伟斌透露,华盛公司在1994年取得了“龙泉牌”瓷器的商标使用权,易门县工商局和华盛公司认为龙泉所有的青瓷行业在青瓷上使用“龙泉”字样,属侵权行为。

他说,根据对方公函的要求,龙泉青瓷企业必须在6月30日以前,全部停止使用“龙泉”字样,并销毁现在已经生产的、标有“龙泉”字样的所有产品,同时要求龙泉方面赔偿其经济损失40万多元。

徐定昌会长说,听说此事后,龙泉业界一片震惊,谁也未想到世代相传的“龙泉青瓷”到今天会遇到这样一个情况。

龙泉青瓷没有“龙泉青瓷”商标

据了解,龙泉市目前有青瓷生产企业100余家,从业人员约5000多人,产值达1.5亿元,和龙泉宝剑一样,是当地的传统支柱产业。

据龙泉青瓷宝剑研究院一位吴姓工作人员介绍,以前龙泉有一家国有企业叫龙泉瓷厂,很早就注册了“龙泉青瓷”的商标,上世纪80年代还曾获“驰名商标”称号,但上世纪90年代初,这家国企破产了,这个商标使用期满后也就没有续注。目前龙泉青瓷的生产企业都是私营性质的,使用的是各自注册的品牌。

华盛目的是为了要钱?

徐会长对云南方面的要求感到有些气愤,他甚至认为华盛公司就是以此来要钱的。

“上次发来公函后,这两天他们派人到龙泉来谈判,先是开价300万元要我们买断商标使用权,后来提出80万元一年的商标使用费,后来又降到了10万元一年。我们都没有同意。”

据徐会长介绍,龙泉早在五代十国时期就开始生产青瓷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和新闻报道都可以证明,无论从历史文化传统、国内外知名度还是企业生产规模,易门县都无法与龙泉相提并论。现在仅凭一个抢注的商标就想让龙泉停止使用“龙泉青瓷”,他感到不可思议。

另据了解,华盛公司是一家以生产日用瓷器(白瓷)为主的生产企业,这与龙泉生产的工艺瓷器(青瓷)有显著的区别,此外,易门县当地也有一个叫“龙泉”的镇。

双方准备上法庭

据悉,龙泉市从1997年开始申请“龙泉青瓷”的商标,但进展一直不是很顺利。2002年,龙泉青瓷获得国家质监总局、商检局原产地保护的批准。

汤伟斌科长告诉记者,尽管龙泉青瓷名扬天下,但拥有自己注册商标的只有十几家,此次事件对龙泉青瓷行业来说也是个教训,值得龙泉的企业家总结。

但他表示,龙泉工商部门已经回函给云南易门工商部门,龙泉对于“龙泉青瓷”的使用是善意的,没有侵权的故意更没有侵权的必要,因此并没有造成侵权。

至截稿时止,华盛公司与龙泉青瓷行业协会的谈判尚未取得进展。对于可能到来的司法诉讼,龙泉青瓷行业协会也已经约请了律师,准备奉陪到底。

律师说法

陈有西(中华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秘书长、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龙泉宝剑已经是驰名商标,因此对龙泉青瓷的保护也应该实施原产地保护,对龙泉宝剑的保护同样对龙泉青瓷也有效。而且龙泉青瓷是历史上延续下来使用的名称,应该说并不侵犯华盛的商标使用权。

另外,商标侵权有地域性限制,这就要看龙泉的产品和易门的产品在市场上是否有重合才能确定,从这一角度来看,龙泉青瓷行业想要胜出也蕴含着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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