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景德镇陶瓷款识——过渡时期

过渡时期(1977—1979年),此期除继续沿用文革时期底款样式外,也出现了一些变化。1976年1月,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向各陶瓷生产企业重新颁发了商标代号。1.保留使用1964年“中国景德镇”印花龙珠阁款、印线三角圈款,弃用印花灯笼款、印线草帽款和“中国景德镇”篆书方款。其间,由于使用新的商标代号有一个过程,过渡时期“中国景德镇”篆书方款仍在使用,直至80年代各瓷厂才普遍启用新式底款。2.启用1964年以前的“景德镇制”篆书方款。3.启用新式“中国景德镇"四行款,此前曾经短暂使用过"中国景德镇"三行款,后绝大多数瓷厂采用了四行款,即:自上而下第一行等线体"中国景德镇"五个字,第二行英文"MADE IN",第三行英文“CHINA",第四行为左右各两道短横线,中间夹企业代号(字母或数字)。此种四行款一直使用到90年代上半叶。4.启用新式"中国景德镇制"、"景德镇制"篆书双框方款。器形小的产品则使用单框方款。5.启用新式"中国"中英文款。文革后期随着外贸形势的变化和各厂生产状况的差异,部分瓷厂开始启用新式青花底款:自上而下第一行等线体"中国"两字,第二行英文"MADE IN",第三行英文“CHINA"。此种青花款以70年代后期人民瓷厂的青花产品居多。到1985年前后,此款又被新式“人民瓷厂 景德镇”和“光明瓷厂 景德镇”款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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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景德镇陶瓷款识——恢复时期


恢复时期(1962—1965年),为适应陶瓷出口换汇的需要,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公布《商标管理条例》,对出口陶瓷商标进行统一规范。此时的”中国景德镇“底款至少有6类14种。除部分”中国景德镇“底款在文革前期发生变化,大多数此类商标底款一直沿用到文革之后,其中”印花龙珠阁“款使用到了21世纪初(1986年后增加了注册商标@标志)。

1,印花龙珠阁款。底款为红色龙珠阁图案,背景为淡石绿色。中为黑色英文”MADE IN CHINA",下为一排褐色”中国景德镇“字样。此款多在印花出口瓷器中使用,且有大小不同多种规格。

2,印花灯笼款。底款图案外形似灯笼,灯笼上沿为英文”CHINA“,中部为竖排”景德镇“。以淡石绿色小点作底色。下为两短横线夹一英文字母(瓷厂代号)。左右为宋体褐色”中国“。此款也有大小不同多种规格。3,印线六边形款。底款外形呈不规则六边形,上为”中国“两字,中为”景德镇“,下为英文”CHAIN"和两短线夹瓷厂代号字母。底款文字与字母间用线条相隔连。此款主要有红彩、绿彩、篮彩三种颜色,也有极少用金彩的。此款多使用于手绘或者半手绘的内销瓷器上。4,印线草帽款。此底款最上部曲线似草帽。“中国景德镇制”六字隶书分两行三列排列。上为草帽曲线,下为两短横线夹瓷厂代号字母。此款有红、篮彩2种,多用于内销粉彩瓷器。5,篆书款。底款均为“中国景德镇制”六字篆书款分2行3列自右至左排列成正方形。分青花、红、绿彩3种,其中青花款多在青花瓷、青花玲珑瓷、釉下五彩瓷和颜色釉瓷器中使用,红、绿彩则多在釉上彩瓷上使用。6,印线三角圈款。底款上为行书“中国”,下为英文“MADE IN CHINA",上下部分的连接为不规则三角圆圈,圆圈中间为楷书”景德镇“此种底款有红、绿、蓝三种色彩,多在出口瓷器使用。7,其他款。恢复时期还有少数瓷厂和陶瓷研究机构使用”景德镇制“四字篆书方款,以釉上红、篮彩居多,字体十分工整。1964年10月各瓷厂统一启用”中国景德镇“底款时,景德镇10大国营瓷厂底款标记代号如下:红星瓷厂(A);宇宙瓷厂(B);为民瓷厂(C);艺术瓷厂(D);建国瓷厂(E);人民瓷厂(F);红旗瓷厂(G);光明瓷厂(H);东风瓷厂(I);景兴瓷厂(J)。1964年新华瓷厂从新平瓷厂划出,其使用底款代号为:K。红光瓷厂、雕塑瓷厂、曙光瓷厂从国营转为大集体后,红光瓷厂使用L标记代号,雕塑瓷厂使用M标记代号,曙光瓷厂使用P标记代号。上述14个瓷厂在当时景德镇是作为”十大瓷厂“看待的。另外,新光瓷厂当时为市陶瓷彩绘工厂,使用标记代号为N,陶瓷加工部使用标记代号为O。还有使用X作为标记代号的,尚不清楚为何单位使用。

新中国景德镇陶瓷款识——合作化时期


合作化时期(1955——1957年),合作化时期的瓷器底款特点为圆印章式,有的加有瓷厂数字序号。此时“江西景德镇名瓷”底款较为流行,文字排列可以分为自左至右式和自右至左式。 1.“合作社”款:因为当年瓷业合作社众多,瓷器底款较为复杂。合作社底款是陶瓷行业合作化进程的见证,成为这个时期瓷器断代的依据。如表明合作经营性质的“江西鹰潭混合生产合作社出品”;如表明合作地域层级的“景市一区二手工业社出品”;如表明合作生产环节的“江西景德镇市陶瓷加工第一生产合作社”。 2. 序号瓷厂款:1956年1月,景德镇完成了制瓷业的公私合营,随即对全行业进行了相应调整:将13个老合营瓷厂与6个新合营瓷厂合并,组建成裕民瓷厂、国光瓷厂、华光瓷厂、民光瓷厂、新和瓷厂、华电瓷厂等10个公私合营瓷厂。1956年2月,又将上述10家瓷厂更名为第一至第九瓷厂和美术瓷厂。此时瓷器底款一般为第几瓷厂出品。 3. 外销瓷器款:根据外销产品的需要,瓷器底款一般为“大清乾隆年制”六字两行印章款,楷书篆书皆有,还有部分为“乾隆年制”四字两行楷书印章款。此类款式多用于外销高档陈设瓷器中,内销的这类瓷器较为罕见。 4. 其他类款识:青花瓷继续使用“景德镇制”篆书方款,偶尔也出现个性化底款,如篆书加金彩方框,此类款式多在定烧瓷器中出现。

新中国景德镇陶瓷款识——三年困难时期


三年困难时期(1959—1961年),1959年2月景德镇第一瓷厂改名为国营东风瓷厂。至此,景德镇瓷器底款全部停用序号厂款,而开始使用各厂厂名款。如“景兴瓷厂”、“红旗瓷厂”、“东风瓷厂”等等。 为区别80年代后期出现的“新厂名”款,此时的厂名款可视为“老厂名”款。老厂名款从50年代出现,一直使用到1964年10月止。 各厂启用老厂名款的时间如下:1.建国瓷厂:1952年10月; 2.工艺美术瓷厂(雕塑瓷厂前身):1956年; 3.新平瓷厂(人民瓷厂前身):1957年; 4.宇宙瓷厂:1958年; 5.红旗瓷厂:1958年; 6.市工艺美术瓷厂(艺术瓷厂前身):1958年; 7.红星瓷厂:1958年; 8. 东风瓷厂:1959年2月; 9.光明瓷厂:1961年8月; 10.市陶瓷彩绘合作工厂(新光瓷厂前身):1962年1月; 11.市陶瓷合作工厂(红光瓷厂前身):1962年; 12.曙光合作工厂(曙光瓷厂前身):1962年; 13.景兴瓷厂:1962年8月; 14.新华瓷厂:1964年; 15.为民瓷厂1965年投产时称高级美术瓷厂,1966年6月改名为民瓷厂。

新中国景德镇陶瓷款识——建国初期


建国初期(1949——1954),瓷器底款为新旧并存。部分瓷器沿用民国时期底款如“江西徐生记出品”、“江西吉昌社出品”等等。还有部分瓷器使用公司(瓷厂)款。如1948年8月,景德镇第一家公营瓷厂——建国瓷业公司成立,初期使用“江西建国瓷业公司”底款,1950年改为建国瓷厂,随后使用“景市建国瓷厂出品”底款。1956年以后使用“建国瓷厂江西出品”底款。

建国后不久,有些瓷器底款出现“景德镇制”篆书方款。至于由谁设计,由谁最先使用,目前尚无法确定。 一般而言,“景德镇制”篆书方款的使用应该不早于1954年,不晚于1955年底。而且应该不是个体或者私营企业所设计。资料显示,青花海棠纹瓷器是建国后首次设计、生产的国家专用瓷之一,其中既有无款的也有“景德镇制”篆书方款的。其后,这个篆书方款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常有使用。仔细观察前后的篆书方款大体一致,但是也有细微差别。总的看应该是前者精细沉稳些,后者略欠匀称。这些变化需要结合瓷器的其他特征如:胎、釉、彩以及带有时代特点的纹饰来鉴别,单看款识确实是很难说清的。

景德镇恢复时期陶瓷款识


恢复时期(1962--1965)

为适应陶瓷出口换汇的需要,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公布《商标管理条例》,对出口陶瓷商标进行统一规范。此时的“中国景德镇”底款至少有6类14种。除部分“中国景德镇”底款在文革前期发生变化,大多数此类商标底款一直沿用到文革之后,其中“印花龙珠阁”款使用到了21世纪初(1986年后增加了注册商标@标志)。

1.印花龙珠阁款。底款为红色龙珠阁图案,背景为淡石绿色。中为黑色英文“MADE IN CHINA”,下为一排褐色“中国景德镇”字样。此款多在印花出口瓷器中使用,且有大小不同多种规格。

2.印花灯笼款。底款图案外形似灯笼,灯笼上沿为英文“CHINA”,中部为竖排“景德镇”。以淡石绿色小点作底色。下为两短横线夹一英文字母(瓷厂代号)。左右为宋体褐色“中国”。此款也有大小不同多种规格。

3.印线六边形款。底款外形呈不规则六边形,上为“中国”两字,中为“景德镇”,下为英文“CHAIN”和两短线夹瓷厂代号字母。底款文字与字母间用线条相隔连。此款主要有红彩、绿彩、篮彩三种颜色,也有极少用金彩的。此款多使用于手绘或者半手绘的内销瓷器上。

4.印线草帽款。此底款最上部曲线似草帽。“中国景德镇制”六字隶书分两行三列排列。上为草帽曲线,下为两短横线夹瓷厂代号字母。此款有红、篮彩2种,多用于内销粉彩瓷器。

5.篆书款。底款均为“中国景德镇制”六字篆书款分2行3列自右至左排列成正方形。分青花、红、绿彩3种,其中青花款多在青花瓷、青花玲珑瓷、釉下五彩瓷和颜色釉瓷器中使用,红、绿彩则多在釉上彩瓷上使用。

6.印线三角圈款。底款上为行书“中国”,下为英文“MADE IN CHINA”,上下部分的连接为不规则三角圆圈,圆圈中间为楷书“景德镇”此种底款有红、绿、蓝三种色彩,多在出口瓷器使用。

7.其他款。恢复时期还有少数瓷厂和陶瓷研究机构使用“景德镇制”四字篆书方款,以釉上红、篮彩居多,字体十分工整。

1964年10月各瓷厂统一启用“中国景德镇”底款时,景德镇10大国营瓷厂底款标记代号如下:

红星瓷厂(A);宇宙瓷厂(B);为民瓷厂(C);艺术瓷厂(D);建国瓷厂(E);人民瓷厂(F);红旗瓷厂(G);光明瓷厂(H);东风瓷厂(I);景兴瓷厂(J)。

1964年新华瓷厂从新平瓷厂划出,其使用底款代号为:“K”。红光瓷厂、雕塑瓷厂、曙光瓷厂从国营转为大集体后,红光瓷厂使用“L”标记代号,雕塑瓷厂使用“M”标记代号,曙光瓷厂使用“P”标记代号。

上述14个瓷厂在当时景德镇是作为“十大瓷厂”看待的。

另外,新光瓷厂当时为市陶瓷彩绘工厂,使用标记代号为“N”,陶瓷加工部使用标记代号为“O”。

还有使用“X”作为标记代号的,尚不清楚为何单位使用。

新中国景德镇陶瓷款识——80年代前期


80年代前期(1980—1984年),景德镇陶瓷工业公司在1976年重新颁发企业底款标记代号的基础上,增加景德镇市属华风瓷厂使用Q底款标记代号,卫华瓷厂使用R底款标记代号。“龙珠阁”老底款仍在部分瓷器上使用,并且一直延续到20世纪末(从90年代开始,部分“龙珠阁”底款加有注册商标@标志)。1980年11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恢复全国商标集中注册。景德镇随即制定了陶瓷商标和底款的管理办法,陶瓷生产企业开始使用统一规范的“中国景德镇”四行底款。1981年3月,除市属国营大厂继续使用字母底款标记代号外,景德镇对市属各区、局、社、街道所办瓷厂瓷器底款的标记代号进行了整理和增补,一律阿拉伯数字底款标记代号:景德镇陶瓷厂(01)、浮南矿瓷厂(02)、文艺瓷厂(03)、民政局社会福利瓷厂(04)、陶瓷加工厂(05)、跃进瓷厂(06)、立新瓷厂(07)、红卫瓷厂(08)、胜利瓷厂(09)、东方红瓷厂(10)、向阳瓷厂(11)、共大瓷厂(12)、昌虹瓷厂(13)、昌江瓷厂(14)、昌明瓷厂(15)、珠山瓷厂(16)、国华瓷厂(17)、西郊瓷厂(18)、新村大队彩绘瓷厂(19)、永红瓷厂(20)、昌新瓷厂(21)、文光瓷厂(22)、新兴瓷厂(23)、新村瓷厂(24)、鱼建瓷厂(25)、石狮埠福利瓷厂(26)、太白园雕塑瓷厂(27)、竟成雕塑瓷厂(28)、先锋瓷厂(29)、瓷石矿五七瓷厂(30)、瓷石矿勤俭瓷厂(31)、竟成公社彩绘瓷厂(32)、古城瓷厂(33)、昌盛瓷厂(34)、群英瓷厂(35)、西郊垦殖场彩绘瓷厂(36)、南河瓷厂(37)、陶瓷工艺瓷厂(38)、竟成前街大队瓷厂(39)。与此同时,“景德镇制”青花篆书方款仍在使用,部分底款与早期“景德镇制”篆书方款较为相似,但为数较少。

景德镇合作化时期陶瓷款识


合作化时期(1955——1957)

合作化时期的瓷器底款特点为圆印章式,有的加有瓷厂数字序号。此时“江西景德镇名瓷”底款较为流行,文字排列可以分为自左至右式和自右至左式;

1.“合作社”款。因为当年瓷业合作社众多,瓷器底款较为复杂。然而,合作社底款是陶瓷行业合作化进程的见证,成为这个时期瓷器断代的依据。

如表明合作经营性质的“江西鹰潭混合生产合作社出品”;

如表明合作地域层级的“景市一区二手工业社出品”;

如表明合作生产环节的“江西景德镇市陶瓷加工第一生产合作社”;

2.序号瓷厂款。1956年1月,景德镇完成了制瓷业的公私合营,随即对全行业进行了相应调整:将13个老合营瓷厂与6个新合营瓷厂合并,组建成裕民瓷厂、国光瓷厂、华光瓷厂、民光瓷厂、新和瓷厂、华电瓷厂等10个公私合营瓷厂。1956年2月,又将上述10家瓷厂更名为第一至第九瓷厂和美术瓷厂。此时瓷器底款一般为第几瓷厂出品。

3.外销瓷器款。根据外销产品的需要,瓷器底款一般为“大清乾隆年制”六字两行印章款,楷书篆书皆有,还有部分为“乾隆年制”四字两行楷书印章款。此类款式多用于外销高档陈设瓷器中,内销的这类瓷器较为罕见。

4.其他类款式。青花瓷继续使用“景德镇制”篆书方款。偶尔也出现个性化底款,如篆书加金彩方框。此类款式多在定烧瓷器中出现。

景德镇唯一五代时期陶瓷古窑遗址 惊现浮梁景德镇


有着上千年的制瓷历史,炼制陶瓷的窑炉一直是陶瓷考古专家研究的对象,近日,浮梁县王港乡坑口村村民就挖出了一座古窑遗址,考古专家现场查看后发现,这是目前发现的景德镇唯一一个五代时期的陶瓷窑址,对确定景德镇最早的制瓷年代具有重要的佐证作用。

这个位于山坡底下的洞口,是浮梁县王港乡坑口村一位村民建房挖山时挖出来的,洞内的碎瓷片引起了村民的注意。熟悉陶瓷烧制的村民觉得这个窑址有些奇怪,因为整个窑洞都没有用砖头,而直接就是山上挖出的一个洞,而且祖上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里曾有人烧制瓷器。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窑洞就像一个半圆,洞内的泥土已经变成了黑色,地上还残留着不少青色的瓷片。那么,这个窑洞到底是不是有历史意义的古窑遗址呢?

记者最后找到了日前曾到现场考察过的景德镇陶瓷考古研究所专家李一平。李一平介绍,根据出土器物的造型和装烧形式判断,这是一个五代时期的一个陶瓷窑址。李一平告诉记者,原来景德镇也发现过五代时期的瓷窑遗址,不过,那些遗址都有多个朝代的烧制痕迹,不能证实就是五代时期建的。而此次发现的这种单一的五代窑址从考古的角度来看,目前在景德镇是唯一的,对确定景德镇最早的制瓷年代具有重要的佐证作用。

景德镇窑的釉


唐青釉双系盘口壶

景德镇窑的釉有4个要素,即釉果、釉灰、着色剂和助熔剂,它们需要人工配比。 景德镇窑行话将粉碎得很细的优质瓷土称为釉果,它专门为配釉而制。釉果加水搅和成泥浆,再配入釉灰、着色剂和助熔剂而成釉浆。釉灰的制作方法是先将石灰石块置于石灰窑中烧成石灰,再用适量的水使之水解成氢氧化钙,然后再与一定比例的凤尾草或狼鸡草相间而叠并煅烧,所得之物即为釉灰。釉灰也是高温釉的助熔剂,其主要成分是碳酸钙。此外,还含有少量硅、铝、镁、钾、钠、铁的化合物。釉灰和釉果按比例调制,比例不当会影响釉的质量。晚清时期出现波浪釉,釉面不平整,釉果和釉灰配比不当是重要原因之一。

元代卵白釉印龙纹碗

郎窑红四方琵琶瓶

影青釉开光山水图瓶

着色剂在明代以前有铁、铜、钴和锰4种,清代又多了锑和金,它们以氧化物的形式出现。釉色与釉中着色剂的比例,助熔剂的成分,窑炉中的温度和化学气氛有关。着色剂在釉中的比例从百分之零点几到百分之几不等,白釉中的铁含量在1%以下,釉浆中铁含量3%左右是青釉瓷,5%左右是褐釉瓷,8%以上是黑釉瓷。铁在高温下的呈色有青(绿)、红、褐、黑和米黄色,低温下的呈色有红、黄色;铜在高温下的呈色有红、绿两色;钴在高温下呈蓝色,低温下为紫色;锰在高、低温下都呈灰蓝色;以锑和金为着色剂的都是低温釉,分别呈黄色和粉红色。有的釉烧成前后的颜色不同,磁州窑的黑釉烧制前为赭色,烧成后才呈黑色。古陶瓷和仿古陶瓷的着色剂以天然矿物或者石头的形态出现,例如,祭红釉配方中的着色剂为天然的寒水石(一种方解石)。

景德镇的古窑


据现有的考古资料,景德镇尚未发现唐代及唐以前的窑址,在已发现的窑址中属早期的有胜梅亭、石虎湾、黄泥头等窑,均为五代时期。宋代窑址已发现的有湖田、湘湖、南市街、柳家湾竺窑,都烧青白瓷。

胜梅亭窑

胜梅亭窑又叫杨梅亭窑,是景德镇的一处五代至宋代瓷窑。窑址在景德镇湖田进南山二公里处的胜梅亭村,是目前所发现的南方地区烧造白瓷的最早窑址之一。胜梅亭窑烧造青瓷和白瓷。青瓷釉色偏灰,其显亮部分,微带绿色。白釉色调纯正,洁白度达到70%。器形有壶、盆、水盂、盘、碗等,造型与五代出土的白瓷相同。青瓷、白瓷都用支烧方法,碗的外底及碗心均有支烧痕。胜梅亭窑和这里的石虎湾窑、黄泥头窑白瓷烧造的成功,对于景德镇地区宋代青白瓷的烧制,以及元、明、清时期瓷业的发展,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入宋以后,胜梅亭窑仍继续烧造,但已该烧青白瓷。

石虎湾窑

石虎湾窑是景德镇的又一处五代至宋代的瓷窑,位于湘湖与湖田之间的石虎湾,离景德镇约十公里。同胜梅亭窑一样,这里也同时烧造青瓷和白瓷。青瓷胎骨一般较厚,偶尔也有很薄的,钧呈灰色。青釉带黄,像一般人所称的蟹壳青;釉层极薄,有极细的纹片。瓷釉洁白,器形有盘、碗、洗等。盘底宽边,叠烧而成,宽边上有支烧的痕迹;盘心里也有敲去支烧的遗存部分;底心有釉。石虎湾窑入宋以后,改烧青白瓷。

柳家湾窑

柳家湾窑是一处青白瓷窑场,窑址在景德镇东南二十公里的寿安乡境内。遗物堆积面积约达一万平方米。烧瓷年代为北宋中晚期至元代。柳家湾窑产品以盏、杯、碗为大宗。釉色多呈淡青,也有湖绿、粉青、浅绿、米黄等色,均清亮光洁,幽倩雅淡。它的瓷器装烧,均采取单件仰烧。器底垫泥饼,与匣钵相隔;饼径均小于器物圈足内。烧出的瓷器,圈足端光洁而有釉。

湖田窑

湖田窑是我国古代的一处著名窑场,《陶记》、《南窑笔记》、《景德镇陶录》等古文献中都有关于这个瓷窑的记载。窑址在景德镇市东南竞成乡的湖田村。窑场遗迹与遗物堆积达四十万平方米。从调查、拭掘的资料看,这处窑场兴烧于五代,至明代隆庆、万历之际才结束,延续烧造了六百年。就烧瓷品种而论,五代产品有灰胎青瓷和白胎白瓷两类。入宋以后,已无灰胎青瓷的生产,全是青白瓷。到南宋后期,釉色有白、青两种。元后期的主要品种是卵白釉制品,即所谓的“枢府器”;还出现青花、釉里红等品种。明代只见青花和纯白两类。 湖田窑的产品,以宋代的青白瓷、元代的卵白釉和青花最有成就。这里发现的青花瓷器都属元代后期,在菲律宾、伊朗、土耳其等国家都有这类器物出土。湖田窑经过初步挖掘出土大量珍贵文物为世人瞩目,有“世界陶瓷文化宝库”之称。

龙江窑

龙江窑或称大龙缸窑。缸窑,是明代的官窑之一。窑场也在景德镇。龙江窑专烧大缸,因缸上多画云龙,故统称龙缸。明代初年有龙缸大窑三十二座,后因青窑数量小,龙缸窑空闲,将其中的十六座改砌为青窑,仍存十六座烧龙缸。 烧制龙缸的工艺较为特殊,烧时要先溜火达七昼夜。溜火时火力缓小起初缓缓起火,使水汽渐干渐热;然后紧火烧两昼夜,到缸匣红而复白,前后皆明亮时,方可止火封门。待过十日窑内冷却后,方开窑。所烧之器有青双云龙宝相花缸、青双云龙缸、青双云龙莲瓣大缸、青花白瓷缸、青龙四环戏潮水大缸等种类。

青窑

时代御器厂的窑分六种,即:风火窑、色窑、大龙缸窑、锦窑、匣窑、青窑,这里的风火窑是总称,匣窑是烧匣钵的,真正烧器的只有龙缸窑和青窑。青窑就是官窑中烧造除大件龙缸外的各种瓷器的瓷窑。所谓“青”并不是指青色,而是指瓷器的成色。明以来,景德镇瓷器的成色是“上品为青”,如呼“头青”,“提青”,“三色青”之类。为了保障瓷器的成色质量,青窑的窑制都很小。

军窑

有些曾记载“景瓷”历史方面的书内,提到景德镇有过“军窑”,说是“钧”窑之误。其实“军窑”是有的,不过宋朝有,明朝也。明朝景德镇有几种窑:一为御窑厂(又称官窑),一为民窑。军窑是凡在军籍的,在景德镇的瓷窑,就叫军窑,与民窑性质大致相同。浮梁县志陶政编(物产志)就有“除见厂役官匠窑座外,诸凡‘军’、‘民’新旧窑座”一语,可为证明。景德镇为什么有“军窑”呢?原来在元代末年,农民纷纷起来革命,有位都昌人于光,带领都昌农民占据了景德镇附近各县,于光把景德镇的珠山作为大本营。后来于光归附了朱元璋,朱元璋用调虎离山之计,把于光个人调往西北去负责军事,他的部下仍留在镇。他们在明朝都已入了军籍,不回都昌,就在景德镇营窑业,所以有“军窑”之名。

小南窑

小南窑是以地名窑,窑在景德镇。据《陶录》记载,小南窑的窑室很小,窑包与伏着的青蛙相类,当时称作“虾蟆窑”。文献中说其产品“器粗整,土填黄,体颇薄而坚。唯小碗一式,色白带青,有青花;花只兰朵竹叶二种。其不画花,唯碗口周描一二圈者称白饭器。又有敝坦而浅,全白者仿宋碗,皆盛行一时。”这里所谓的“白饭器”,直到今天还是人们常使用的碗类之一。

景德镇的古窑还有“陶窑”、“霍窑”、“臧窑”、“年窑”、“郎窑”“、“唐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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