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文化鉴赏-官窑

官窑之谓,在中国古代陶瓷史上有不同的内涵。就广义而言,是有别民窑而专为官办的瓷窑,其产品为宫廷所垄断。在宋代瓷器中,官窑即是一种专称,指北宋和南宋时在京城汴京(汴梁,今开封)和临安(今杭州)由宫廷设窑烧造的青瓷,故又有“旧官”和“新官”之分,前者为北宋官窑,后者为南宋官窑。

官窑也称御窑,是中国封建王朝的“皇家瓷厂”。从1278年元世祖忽必烈设置“浮梁磁局”,到1911年清朝覆亡,景德镇是元、明、清三代皇家瓷厂所在地,中国封建社会的官窑制度在这里延续了632年,江西景德镇也由此拥有烧造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工艺最精湛的官办瓷厂。景德镇地下也因此存有大量因禁绝流入民间而被就地掩埋的古碎瓷,成为中国目前品类最完整、年代最可靠、信息最丰富的官窑遗址和“地下瓷都”。

官窑是我国古代由朝廷直接控制的官办瓷窑,专烧宫廷、官府用瓷。官窑始于宋代,有北宋官窑和南宋官窑之分。

【北宋官窑】

北宋官窑也称汴京官窑。相传北宋大观、政和年间,在汴京附近设立窑场,由官府直接经营,专烧宫廷用瓷器,即北宋官窑。南宋顾文荐《负睻杂录》记载:“宋宣政间(宣和、政和即公元1111-1125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南宋叶寘在其《垣斋笔衡》中对北京官窑亦有记载:“政和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明代《事物绀珠》、《留留青》因袭此说。当时的京师即汴京(今河南开封),因宋代汴京遗址已沉入地底,至今日为止,尚未发掘出北宋官窑遗址。对于北宋官窑遗址缺乏考古发掘地资料和充足的文献资料的支撑,因此,时至今日,关于北宋官窑遗址在何处,仍有不同说法,一般有三种说法:一说北宋官窑即为汝窑;二说否认北宋官窑的存在;三说为北宋官窑即为汴京官窑,它与南宋时的修内司官窑先后存在。支持第三种说法的人较多。

北宋官窑传世品很少,形质与工艺与汝窑有共同处。器多仿古,主要有碗、瓶、洗等。胎体显厚,胎骨深灰、紫色或黑色,釉色有淡青、粉青、月白等,釉质莹润温雅,尤以釉面开大裂纹片着称,不同于南宋官窑和汝窑及龙泉窑瓷器。底有文钉烧痕,有“紫口铁足”的特征。

【南宋官窑】

南宋时在今杭州市凤凰山南麓乌龟山郊坛另设新窑,称“郊坛下官窑”,又称南宋官窑。此官窑瓷器胎为黑、深灰、浅灰、米黄色等,有厚薄之分,胎质细腻。釉面乳浊,多开片,称为“蟹爪纹”,釉色有粉青、淡青、灰青、月白、米黄等。因器口中施釉稀薄,微露紫色,足上却偏赤铁色,故有“紫口铁足”之称。

器型除碗、盘、碟、洗等日用器皿外,还有仿商周青铜器的尊、鼎、炉、觚等陈设瓷和祭祀用礼器。

注:图为官窑贯耳瓶(宋)

官窑起自唐,有两种涵义,一是指贡器,一是指官厂。自唐代至元代(公元八世纪--十四世纪),官窑多有贡器,少有官厂,采取的形式是“官监民烧”,烧出的瓷器,“千中选十,百中选一”,进贡给统治阶级。这种瓷器就叫做贡瓷和官窑。那时,唐代在产瓷区设有司务,如唐景隆初(公元707—709年)褚绥为新平(景德镇)司务,奉诏监烧献陵祭器。宋代设监,如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派殿前承旨赵仁济监理越州窑务。到了元代则设局,以提领监陶,后改为本设总管。他们烧出的“景德年制”,“枢府’等款式的瓷器,分别称为“景德窑’,“枢府窑”等。

明代(公元十四世纪--十七世纪)采取‘官办民烧’的形式,开始有官厂,专烧进贡的瓷器。如在景德镇设御器厂,也称景德镇御窑厂,特派厂官,经费出自地方,编役人夫,设窑达五十几座,专门烧造御器即贡器。清代与明代不同,采取的是‘官搭民烧”的折中形式。其产品分“钦限”和“部限”两类,前者是专给皇帝用的,后者是给朝廷和外交礼宾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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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窑为宋代五大名窑之一,有南北之分、北宋后期所设官窑在东京汴梁,即今河南开封。宋顾文荐《负喧杂录》有“宣政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的记载。以后明、清文献多因袭此说。南宋官窑有修内司官窑与郊坛下官窑。北宋汴京官窑,按中国硅酸盐学会编《中国陶瓷史》的观点,窑址在今开封地下,目前未曾发掘,无法取证。但从传世品来看、此窑是继汝窑之后为宫廷烧制御用瓷器的窑口,器物形制与烧制工艺与汝窑有共同之处。官窑器形多仿古,釉色为粉青、月白色,釉质晶莹润泽,釉面开片纹,有文献上所描述的紫口铁足特征,底部有土烧痕。另—观点认为北宋官窑不存在,汝窑即北宋的官窑,这也有待于进一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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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单词往往具多义性,这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只要联系上下文,一般不会搞错。但有时也会出现误会,之所以如此,一般是由于互相之间没有达成默契,即没有形成所谓的约定俗成。比如“官窑”二字,可能是瓷学著作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了,然而仔细阅读不同作者的文字,可以发现每人在使用这个词时,同一语境中所表达的内涵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使用时内涵也会有所出入。稍作总结,可以发现这个词起码有以下四种意思:一是泛指古代所有为皇室乃至官府烧制陶、瓷器的窑场,实际上把历代贡窑都圈划了进去。如从这一概念出发,所谓“官窑”起码在南北朝时就已出现据有关报道,岳州窑曾出土南北朝时的“太官”字铭瓷片和“官”字款匣钵,而落“官”字的瓷器通常属贡窑,这在瓷学界基本已成共识;二是仅指生产资料所有权归皇室所有的官办瓷器窑场,不仅与所有权属民间,但烧制御瓷的“贡窑”划清界限,也区别于另—些同样是官办的烧制建筑用材、陶器的“官窑”,相当于明清人概念中的御器厂或御窑、御厂。如实指的话,除了明清景德镇珠山范围内的那个“官窑”外,历史上真正称得上这一概念的,只有北宋徽宗时的那个“自置窑烧造”的“汴京窑”及南奔后“袭故京遗制”的杭州“修内司窑”、“乌龟山窑”;第三是仅指御器厂内的窑炉,如《浮梁县志》云:“有御厂一所,官窑二十座”。虽然宋人已将官办窑场包括作坊和窑炉两大部分简称为“官窑”,但因明代景德镇的生产体制往往是作坊与窑炉分开经营除嘉靖之前的御厂和少数兼有作坊和窑炉的业主完全是“囵烧”外,嘉靖时部分“厂坯”和相当部分民用器都采取“搭烧”法,而康熙以后,所有“厂坯”都实行“官搭民烧”,即官器在民设窑炉内焙烧的制度,为了有所区分,所以当时“官窑”一词仅指官设窑炉《江西大志》云:“陶窑,官五十八座”,而称官办作坊为“御器厂”、“御厂”;第四层意思实际是“官窑器”三字的简称。

由于指向有别,这就难免造成交流时的彼此误会。比如景德镇至正型元青花,有专家说它们属官窑,是基于它们与元代官用瓷器枢府瓷同出一窑,且发现有五爪龙纹;另一些专家则认为应属民窑,理由是这些产品并非全供官用有“至正十一年”象耳瓶上的铭文为证,即便有部分产品属御用之器,也只是属贡瓷性质。其实前者的立论前提是把贡窑也划入官窑范畴,属广义,后者则比较纯粹,属狭义。近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瓷学家们正在尝试将“官窑”这个词统一用法,如有专家主张干脆单独列出“御窑”这一概念,以区别于贡窑及地方“官窑”,但又有人认为“官窑”之“官”本来就不是指一般官府,而是“官家”、“官人”之“官”,再说宋人早就称“自置窑烧造”的皇家窑场为“官窑”,我们何必再节外生枝呢﹖实际上,究竟是用“贡窑”对应“官窑”,还是用“官窑”对应“御窑”都不重要,只要达成默契即可,重要的是瓷学界在超越经验主义的道路上又迈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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